邢台市襄都区2022年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区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发展水平,建设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为襄都教育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为区属中学选聘20名教师,制定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计划和岗位条件
(一)选聘单位和计划
计划为邢台市第四中学、邢台市第七中学、邢台市第十中学、邢台市第二十八中学、邢台市平安中学、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中学等6所学校选聘中学教师20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35周岁(1986年7月4日-2004年7月4日期间出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
6.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7.须有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在上岗一年内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等级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2年7月4日。
二、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6月27日,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邢台襄都人社”公众号(微信号:xtqdrs)对外公开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00-2022年7月8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7月4日9:00-2022年7月9日17:00。
(三)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相关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因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能按期毕业并提交相关证件的,所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递补人员按要求公示7个工作日。
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