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报,公布石家庄市长安区等20个县(市、区)通过“洁净城市(区)”评估等情况。同时,还公布了各市洁净城市(区)覆盖情况。目前,我省已有125个县(市、区)达到“洁净城市(区)”标准,覆盖率75.30%。按计划,今年我省所有县(市、区)都要达到“洁净城市(区)”标准。
邢台市:隆尧县、柏乡县、宁晋县、新河县、广宗县、临西县、临城县
市洁净城市(区)覆盖情况
采用实地检查验收的方式创建评估
通报指出,按照年度洁净城市(区)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在各市初审推荐基础上,5-6月份,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采用实地检查验收的方式,对参评2022年第一批“洁净城市(区)”的县(市、区)进行创建评估。经实地调研、考核评分,确定石家庄市长安区等20个县(市、区)通过评估。
保持城市“洁净”常态化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通过本次验收的县(市、区)及以往达到“洁净城市(区)”创建标准的县(市、区)要继续提升市容环卫设施管理水平,保持“水洗机扫”作业方式和“以克论净”考核标准全覆盖,全面打造干净卫生环境、整齐街容街貌和有序城市环境,进一步彰显示范和引领作用,保持城市“洁净”常态化。其他县(市、区)要对照相关要求,加快创建步伐,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城市容貌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