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秩序管理,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即将启用监控抓拍点位予以公告,具体位置:
一、启用测速点位:
新北外环S342 K3公里850米、新南外环G340 K60公里700米
以上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80km/h的。
二、启用卡口抓拍点位:
1、322省道大石头庄村口、222省道王村村口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2、皇羊路路口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
3、抗大路白杨沟村、抗大路菜树沟村、抗大路川口水库、抗大路东井庄村、抗大路老庄窠村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4、邢左公路大陈庄村口、邢左公路西先贤、邢和公路皇台底村、邢和公路石头庄、邢和公路西小郭村、邢昔公路南良舍村、邢石公路47公里200米处、邢峰公路羊范村西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5、邢汾高速路罗下道口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三、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1、正向卡口:新红星路与邢左路交叉口、新红星路与邢峰路交叉口、新红星路与北塘村交叉口、新红星路与凤仪街交叉口、新红星路与东昌路交叉口、新红星路与大桃花村交叉口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2、反向卡口:新红星路与大桃花村交叉口、新红星路与邢左路交叉口
上述点位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公示期自2022年7月4日起,公示期5日,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邢台市交警支队信都区三大队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