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党群机关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0-12-19来源: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我区党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制定简章如下: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3日至2002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襄都区党群机关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息表》。(1)2020年毕业生以及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4)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岗位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且专业名称和其它条件符合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如,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要求不一致的,可以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学历低限要求本科,本科学历学位不符合岗位专业等条件,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与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享受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聘优惠政策。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3日。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020年12月18日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息。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8:30-12月29日17:30。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0年12月23日8:30-12月30日17:30。(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4)考生“提交审核”后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襄都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5.笔试准考证打印: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qdrsjgb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笔试组织工作由中共邢台市襄都区委组织部、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用标准化考场,委托市外命题机构异地命题,市外异地阅卷。1.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要求参加考试。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面试人数和招聘人数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襄都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与笔试成绩一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市外异地命题,实行百分制,由市外异地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在考点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中共邢台市襄都区委组织部、邢台市襄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于报名和咨询电话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有关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邢台襄都就业服务网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