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经济开发区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公示

 2022-07-06来源:邢台日报

根据《河北省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办法》(办字【2014】144号)及《邢台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程序对焦欢欢、奚建美等人申请住房保障资格家庭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公示家庭详细情况请到http://www.xtkfq.gov.cn/index.html网站查询。

举报电话:0319-3636122。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