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邢台市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
据悉,本次待遇调整预计涉及全市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共30.17万人,其中市本级涉及退休人员10.02万人,调整后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三部分:分别是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6元。挂钩调整,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22元;按照本人2021年12月发放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09%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截至2021年12月31日,退休退职人员1947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2年1月1日至194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1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次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达不到当地当年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邢台市已经连续18年为企业退休人员上调退休待遇,连续5年实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联合调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