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这五年,邢台检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47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公告4566件,向法院提起诉讼205件,数字不会说话,但诠释了邢台检察公益诉讼五年的不平凡。这五年,邢台检察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公益诉讼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被社会知晓,一直到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这五年,邢台检察治理危废污染、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眼里看到了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心里装着广大群众的食药安全;“文物保护”“长城保护”等系列专项活动,邢台检察怀揣大爱,点点滴滴都很温暖。
一、服务服从发展大局有担当
曾经,受各种因素影响,邢台遭受严重大气污染,这座名不经传的城市一度在全国“出了名”。围绕市委提出的“市区PM2.5均值退出全国倒数后10位和各县(市、区)PM2.5均值低于市区平均水平”的生态环境工作目标,邢台市委政法委、邢台市公安局、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检察院、邢台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法单位职能作用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市惩治环境污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承担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生态环境、林业、土地、水利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将行政机关原始执法信息、对重点企业的在线监测信息、网上涉环境舆情等信息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大数据分析,加强公益诉讼线索的研判。注重刑事、民事、行政、控申内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实现了刑事追责与公益赔偿、修复同步。61次以专报的形式向市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市委书记等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8次,公益诉讼工作深深融入了邢台经济发展大局。
二、助力疫情阻击战有责任
紧盯野生动物资源破坏问题,助力源头防控。认真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加大野生动物资源司法保护力度。疫情发生以来,全市立案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案件15件。紧盯医疗废物污染问题,助力安全处置。为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医疗废物监管整治,加强全市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健康。紧盯医疗防护物资不合格问题,助力依法惩治。跟进非法制售不合格口罩等涉疫防护物资违法犯罪情况,积极开展公益损害调查。其中襄都区检察院办理的假“飘安”牌口罩行政公益诉讼案被高检院评为疫情防控典型案例,柏乡县院办理的假“飘安”牌口罩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检察院评为疫情防控典型案例。
三、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合力提质效
探索建立生态环境“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办案新机制,对涉及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刑事批捕起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三项检察职能由公益诉讼办案组统一行使,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的综合效能。该项工作被邢台市直工委评选为市直单位2020年度大抓落实、大干实事亮点工作。对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案件“逐案筛查公益诉讼线索”,通过“逐一排查、集中整治”的方式方法,打造高效、畅通的案源渠道,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坚持做到“应诉尽诉”,不断提高犯罪分子违法成本。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建立公、检、法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河(林)长制办公室的联系,积极构建邢台市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刑附民公益诉讼等手段,敦促相关责任人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支付生态修复费用,真正把办案效果体现到生态环境的修复方面。生态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立案299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05件,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起诉讼169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生态治理修复费用12701万元,矿产资源损失费用2571万元,评估鉴定费用702万元。其中,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采砂系列公益诉讼案件被高检院、国铁集团共同评为“铁路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利用修复资金,邢台市建立起河北首个邢台生态修复司法教育基地,为生态修复奠定了坚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