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在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邢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全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相关情况作主题发布。
今年以来,邢台市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制定的优待目录清单,在生活、就业、住房、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等多个方面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了优先优待服务。
各公共服务领域和场所在醒目位置张贴“军人、退役军人优先”标识;享受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后仍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可申领退役军人关爱基金;辅警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退役军人;公办养老机构优先接收老年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凭优待证在河北省退役军人总医院就医可减免相应的医疗费用;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市有17个景区免收退役军人门票;1600余家企业入驻社会拥军平台。
今年上半年全市累计优惠优待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2003人次,让利23.84万元。
全国统一制发的优待证共分为两种,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分别面向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发放。
符合申领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首先要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建档立卡登记,便可申领优待证。对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前往现场的可向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