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5部门发“明白卡”啦

 2022-08-01来源:

邢台市促消费十四条政策措施

邢台市商务局

2022年7月

一、大力促进汽车消费

政策内容:利用好省、市汽车促消费专项奖励资金,持续开展汽车促销活动,释放消费潜力。开展新一轮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农村居民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一定补贴。利用国家对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适用对象: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和邢台市居民。

操作流程:①市商务局印发方案,各县(市、区)制定操作方案。②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对城乡居民汽车消费予以补贴。③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级商务部门负责执行各项奖励政策;市级财政部门负责拨付资金;各县(市、区)负责组织各项活动。

联系人:刘书臣 0319—2620779

二、扩大家电家居类消费

政策内容:支持大型商场以打折、补贴等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绿色智能家电和电子消费产品促销等活动,各县(市、区)以多种形式鼓励家电、家居企业对消费者让利销售。

适用对象:开展各类家电、家居促销活动的零售企业。

操作流程:①市商务局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制定操作方案。②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活动,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级商务部门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开展活动。

联系人:刘书臣 0319—2620779

吕占勇 0319-2688693

三、着力打造品牌消费。

政策内容:开展老字号宣传推广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介老字号品牌,进一步提升邢台消费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培育家政服务品牌和龙头企业,培育具有邢台市特色的家政骨干企业。

适用对象:邢台市的中华老字号、家政骨干企业。

操作流程:根据各有关展会时间安排,老字号企业通过所属县(市、区)商务部门报名参会。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各级商务部门联合各类媒体展会等平台共同实施

联系人:吕占勇 0319—2688936

四、提振餐饮消费。

政策内容:开展“冀菜”品牌推广活动,指导行业协会组织餐饮企业开展消费满减、折扣优惠、储值送大礼、储值返现、入会优惠等餐饮促消费活动,引导餐饮行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开展网上经营,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适用对象:在邢台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资质的连锁餐饮企业(含集团企业) 、团餐企业、大型餐饮企业业或领衔“崇礼菜单”研发基地的企业,满足堂食门店或食堂应达到10家以上,单体门店或食堂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大型餐饮企业营业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领衔“崇礼菜单”研发基地的企业,研发菜品不少于20道等标准。

操作流程:①企业申报。②各县(市、区)推荐。③跟踪评价。④报省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商务局会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吕占勇 0319-2688936

五、完善城市消费平台。

政策内容:鼓励6-8家品牌连锁企业按照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的要求,重点在社区及其附近开设具有生活用品、快餐、快递收发等为一体的品牌连锁便利店。2022年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60家以上;2022年提升改造3家1000平米以上的大型菜市场(农贸市场)。

适用对象:全市各县(市、区)。

操作流程:①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摸底。②各县(市、区)推荐。③跟踪评价。④报省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商务局会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吕占勇 0319-2688936

李少峰 0319-2688837

六、健全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政策内容:统筹利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做好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柜、专区、专档,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对设施升级改造、智能化及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等方面的投资给予一定支持。

适用对象:全市各县(市、区)。

操作流程:①确定支持县(市、区)名单。②指导项目建设。③审验建成项目。④报省总结评审。

兑现时间:项目建成后即可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即可兑现支持资金。

职责分工:市商务局会同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推荐,完成政策宣传解读、跟踪评价等工作。

联系人:李少峰 0319—2688837

七、培育电商龙头企业

政策内容:筛选网上零售业绩贡献大、电商产业带动能力突出的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等新商贸业态建设项目进行重点培育,支持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加大对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拉动社会消费贡献大的限上网络零售企业支持力度,助力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电商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支持更多园区、企业争列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

适用对象:电商平台、电商产业园区和直播电商基地。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的方式进行申请。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承担辅导宣传、申报审核等职责。

联系人:巩景民 0319-2625969

八、发展特色产业展会消费

政策内容:大力发展会展+产业集群类展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创造条件兴办市场化特色展会,加强营销、扩大宣传、提升服务、提高档次,努力向品牌展会发展。支持引导有关单位选准主题,丰富内容,大力办好以各类商品促销为内容的展会,特别是一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展销活动,以拉动内需扩大商品消费。

适用对象:各县(市、区)。

兑现时间:持续推动。

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承担辅导宣传、办好展会等职责。

联系人:吕占勇 0319-2688936

九、促进文旅消费。

政策内容:为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消费,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与金融部门深化合作,共同开展暑期旅游惠民活动;举办邢台市第四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组织开展文创成果艺术展、文创市集等活动,并发放万元现金券,促进文创商品销售。

适用对象:全市文化和旅游企业。

操作流程:文化和旅游企业及消费者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应产品参加相关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组织举办暑期旅游惠民活动和第四届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文创成果艺术展、文创市集等活动,发放万元现金券,促进文旅市场消费,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属地相关文旅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安排。

联系人:杨晓燕 0319-2606693

十、推动体育消费

政策内容:指导我市体育企业入驻省体育局指定“惠美体育”平台,核销省体育局发放的体育运动消费券。

适用对象:体育运动消费者在指定体育场馆进行体育消费。

操作流程:消费者通过“惠美体育”微信小程序领取消费券,在指定体育场馆使用消费券核销消费。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体育局负责政策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

联系人:王红辰 0319-5900182

十一、办好消费促进活动

政策内容:鼓励和支持大型商场超市开展惠民促销活动,分批次向消费者发放“邢台市惠民乐享购物电子消费券”,“消费券”采取线上领取线下使用的方式。各县(市、区)2022年分别组织各类消费促进活动5场以上。

适用对象:参加各县(市、区)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

操作流程:①市商务局制定市级消费促进活动总体方案。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制定消费促进活动具体实施方案。③企业向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参加活动。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市级活动方案、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联系人:刘书臣 0319-2620779

十二、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政策内容:指导帮扶餐饮、零售等特困行业享受国家、省、市纾困扶持工作,鼓励各县(市、区)出台配套优惠政策;积极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创新优化融资产品和服务,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商贸流通行业让利力度,不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适用对象:有关企业。

操作流程:向企业宣传纾困政策;为企业争取政策支持。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管理局、人行邢台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工作职能支持政策落实。市商务局负责联系沟通各部门。

联系人:刘书臣 0319-2620779

十三、加强财政税务支持

政策内容:围绕消费需求旺盛、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优质产品和特色优势产品,做好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丰富消费选择。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优化办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适用对象:有关企业。

操作流程:宣传文件政策;对企业加大支持力度。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工作职能支持政策落实。市商务局负责联系沟通各部门。

联系人:刘书臣 0319-2620779

十四、加大限上企业培育力度

政策内容:建立全市限额以上单位“一对一”全覆盖服务机制,各县(市、区)继续开展上限入库培育行动,摸清底数,讲透政策,做优服务,狠抓限上企业培育,进一步提高限上企业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

适用对象:全市商贸流通企业。

操作流程:①市商务局制定“上限入库”专项行动方案。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摸清未入统商贸流通企业底数,指导帮扶企业升限入统。③达限企业向县(市、区)统计部门申报入统,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备。

兑现时间:2022年底。

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制定市级活动方案、宣传落实和解释说明,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联系人:刘书臣 0319-2620779

邢台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