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了!邢台9人被查

 2022-09-12来源:邢台生活

日前,沙河市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沙河市綦村镇党委副书记李京军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19年至2020年,沙河市綦村镇党委副书记李京军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共计7830元。2022年6月23日,李京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沙河市生态环境分局二级主任科员张敬祥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2016年,沙河市生态环境分局二级主任科员张敬祥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先后到内蒙古、海南旅游,费用合计26092元,均由管理和服务对象承担。2022年4月20日,张敬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部分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临西县发展改革局原党委委员韩志忠违规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等问题。

2016年6月至2018年4月,韩志忠私自将临西粮库购置的汽车交由其亲戚无偿使用,2018年6月违规在临西省级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私家车保险费用,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8月,韩志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二、临西县公安局看守所职员何元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21年5月24日,何元勇接受临西县看守所服刑人员张某某的儿子张某宴请,期间张某请托何元勇对其父亲予以照顾。2022年8月,何元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临西县临西镇西马鸣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谈*兴违规为党员发放纪念品问题。

2021年“七一”前,谈*兴违反上级关于“严禁擅自制作发放纪念章、奖章、纪念品”的规定,擅自定制并向村内党员发放水杯作为纪念品,且购置的水杯未完全发放,造成村集体资金浪费。2022年6月6日,谈*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邢台市纪委监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赵振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4年11月,赵振生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到海南旅游,费用由私营企业主支付;2018年至2022年,先后收受9家私营企业主礼品礼金折合共计12.6629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等节日期间。赵振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赵振生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邢台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原主任助理张朝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9年1月,时任邢台市公路管理处道路开发中心主任张朝辉以加班费名义向该中心22名正式人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146.30525万元。张朝辉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张朝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河市医疗保障局原四级主任科员王永刚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21年,时任沙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王永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7万元。王永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3月,王永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调离沙河市医疗保障局,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四、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南宫市分局工作人员李洪哲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2017年至2020年,李洪哲通过微信转账收受6家私营企业主礼金共计1.65万元。李洪哲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李洪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低薪酬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